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心理健康保护工作意见》(公通字[2007]65号)以及省公安厅《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身心健康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公通[2008]39号)的文件精神,公安厅决定依托我校于2009年3月成立了“辽宁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2005年,我校正式成立了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服务团队:
中心整合学校已有的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了一支由十余名专兼职结合、业务基础扎实的心理咨询师和行为训练师组成的服务团队,积极构建集“心理训练、咨询服务、危机干预”三位一体的公安民警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中心设施:
在学校大力扶持下中心先后设置心理咨询接待室、个体咨询室、心理测量室、行为训练场地和心理服务热线等,用于对公安民警、民警家属及在校学员进行心理健康帮助和咨询工作,为其提供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服务宗旨:
中心工作遵循“发展咨询为主,障碍咨询为辅”的工作宗旨,帮助公安民警、民警家属及在校学员有效解决自我意识、社会适应、职业压力、人际交往、情感困扰、情绪控制、应激反应、学习障碍、等问题。通过咨询服务使他们学会依靠自身的力量去解决问题,预防心理疾病,挖掘人生潜能,提高人生质量,完善健康人格,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工作理念:
遵守信任、保密、尊重的原则,以人为本、用心倾听、真诚沟通。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辽宁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暨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用真诚换取更多的真心和信赖,让心灵不再禁闭,让交流不再隔膜,让人生更加健康、充满希望……
辽宁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辽宁警专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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