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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关于开展“我身边的好书记”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校园先锋工程,”加强我院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推进“两学一做” 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省委高校工委要求,组织开展我院“我身边好书记”推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各党总支下设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

二、推选条件

1、信念坚定。心中有党,党性意识强,自觉践行“四个意识”,致力于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是政治上的明白人。

2、为民服务。心中有民,密切联系师生,经常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致力于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联系群众的核心,是党员群众的贴心人。

3、勤勉务实。胸怀事业,投身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献身党的教育事业,致力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践行立德树人、带动事业发展的领路人。

4、敢于担当。心中有责,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致力于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攻坚克难的堡垒,是基层党支部的带头人。

5、清正廉洁。心中有戒,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是为人正直、廉洁从教的表率。

6、业绩突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工作表现突出,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生动感人,担任党组织书记两年以上,所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显著,本人或支部曾获校级(含)以上表彰,是师生公认的好书记。

三、推选程序

1、基层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1名候选人,推选本总支、支部人员需同时上报事迹材料,推荐其他总支、支部人员需说明推荐理由。

2、组织初评。组织人事处对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评选,遴选确定2名我院“我身边的好书记”候选对象,报院党委审议。

3、党委审定。候选对象经学院党委审议确定1名推荐人,经公示无异议,向省委高校工委推荐参评“我身边的好书记”。

四、材料报送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推荐,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或推荐理由于20171025日下午4时前将纸质版报组织人事处,电子版发送到1337050553@qq.com。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左右,要实事求是,采用通讯体裁,自拟题目,可选取推荐人选先进事迹的几个突出事例,倡导用事例展示事迹、用数字说明问题,文字鲜活生动,富有感染力。

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