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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警察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警院发[2016]15

 

关于印发《辽宁警察学院2016届毕业生

毕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现将《辽宁警察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离校,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此通知

 

                          辽宁警察学院

 2016年6月13

 

 

 

 

 

 

                                                    

辽宁警察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12印发

辽宁警察学院

2016届毕业生毕业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2016届毕业生将于624毕业离校。本届毕业生共1552人。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毕业前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离校,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安排

毕业生离校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组织协调,党政办公室、组织处、计财处、后勤处、招就处、保卫处、图书馆、各系部分别负责本部门相关工作。

工作日程安排见《2016届毕业生离校前工作安表排》(附件1),各部门具体工作见《工作任务分解》(附件2)。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学生为本,为毕业生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坚持团结协作,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毕业生离校工作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工作。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以学生为本,细化本部门工作方案,周到热情地做好毕业生离校指导和服务工作,计财处、学生处、图书馆仔细审核填写《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循环单》(附件3)。学生处、各系(部)要做好毕业教育工作,及时了解毕业生思想动态,做好特殊群体、困难学生的帮助和关怀工作。

(三)确保安全,确保稳定。学生处、保卫处、各系(部)要切实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加强门卫管理;各系(部)党政领导要轮流带班,学管干部具体负责,严格毕业生管理,对出现打架、摔砸物品等违纪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况暂缓办理派遣手续。

(四)各系部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制定本部门的具体时间表,安排好本系部毕业生工作。

附件:1. 2016届毕业生离校前工作安排表

2. 工作任务分解

3.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循环单

4武器使用强化训练时间安排

          5. 毕业生体检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