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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大连市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大连市大学生标兵、
自励自强标兵、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
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委高校工委、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高校中开展2013-2014学年度大连市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年级以上学生、班级,两年以上相关工作学管干部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大学生标兵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文化修养,模范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关心集体,乐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学生中威信高;
4.学习成绩优异,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6.曾获得不少于两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的荣誉称号;
7.“大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基础上推荐参评。
(二)自励自强标兵
1.思想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等活动,表现突出;
3.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于全年级所在专业前列;
4.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生活简朴,乐观向上,具有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受到师生好评;
5.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6.“自励自强标兵”在“三好学生”基础上推荐参评。
(三)三好学生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本科生要求是党员或预备党员,专科生要求是入党积极分子;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或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上表现突出,本年级本专业综合排名前15%;
4.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6.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四)先进班集体
1.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
2.有刻苦钻研、崇尚科学、奋发向上、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平均成绩达优良以上;
3.班委会、团支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4.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寝室比例较高,全学年无人违纪;
5.全班同学能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文化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体育达标率较高;
6.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五)优秀辅导员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成长,为学生发展导航;
2.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善于结合学生和工作实际进行探索,关心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学习生活状况,工作扎实深入,针对性强;
3.掌握为学生服务的本领,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调查研究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4.工作成绩突出,近两年内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个人先进称号,所带班级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辅导员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
5.在任专职辅导员;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不少于三年;对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可以重点考虑;
6.“优秀辅导员”在“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基础上推荐参评。
(六)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1.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
2.师德高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甘于奉献;
3.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文化素养,熟悉教育规律,在育人和维护学校稳定方面成绩突出;
4.参评人员为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学生工作管理和就业指导相关人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少于两年。
三、推荐名额
1.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和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由学工部组织在三好学生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中推荐。
2.三好学生侦查系3人,管理3人,技术3人,监所系1人,信息系2人,职教部5人,全校共17个。先进班集体每系部1个(不含警训系),全校共6个。
3. 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每系部推荐1人,全校共6人。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系部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认真组织评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各系部负责审核条件,并对审核结果负责。推荐名单必须在系部内公示一周,同时上报学生处。
2.学工部负责在候选人中根据个人综合条件推荐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和优秀辅导员,市教育局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大学生标兵和优秀辅导员候选人采取个人演讲和专家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差额评选,评选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自励自强标兵采取专家组综合评定的方式差额评选。
3.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和填写相关登记表,一式两份。各种登记报表请到“学生管理”群共享下载。推荐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和优秀辅导员同时附2000字左右的简明事迹材料。报送推荐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情况的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
4.请各系部将有关材料于2014年10月27日前以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学生处(103室)。

联系人:王海涛    
联系电话:86729529  15502625585
电子邮箱:
2578100@qq.com

 

                  学生处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