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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公安联考考试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系及2018届公安专业毕业生:

按照我院主要领导和省公务员局、大连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现对我院2018届公安专业毕业生参加全国公安联考事宜强调如下:

一、遵章守纪。考生要思想重视,严肃对待,按纪按规参加公安联考(详见附件)。

二、准时参考。由于考场距离较远,地点比较偏僻,考生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影响,一定要提前到达考场。开考前30分钟进考场,且开考30分钟后不得再进入考场,同时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携带好相关证件。对考试用的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考生本人要妥善保管、携带,不要出现丢失、遗落,以免影响考试。

证明身份的证件有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其他证件一律不作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禁止考试抄袭。即雷同卷,判定雷同标准是错同率,无论笔试还是机考,达到一定比例的错误相同率即判定为雷同,两人皆按成绩无效处理。各位考生在考试时不要抄袭他人,也不要主动给他人抄袭,以免影响个人考试成绩。

五、遵守考纪,听从指挥。考生在考试中无论出现什么意外情况,比如机考中死机、停电等情况,一定要冷静对待,遵守考场纪律,按监考老师和考试局的领导要求去做,直至问题解决。个别问题个别解决,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同学考试。

六、两点建议:

(一)参加国考的同学已经了解,今年考题有所变化,“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是第一部分必答内容,题量大时间紧,因此考生一定要在网上进行模拟考试、练习。

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部有个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可有家长或其他同学陪同,如果考生在进考场时出现身份证件丢失、遗落,考生家长或同学可迅速到附近公安机关开具其户籍证明,在考试结束前送到考场即可,以避免该考试科目成绩无效。

 附件: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辽宁警察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