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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向李保国同志、阎肃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追授李保国、闫肃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共中央宣传部追授李保国同志“时代楷模”称号,教育部追授李保国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追授李保国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的通知》(辽组发[2016]20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追授阎肃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的通知》(辽组发[2016]19号)、《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辽委高通[2016]30号)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向李保国同志、阎肃同志学习活动,学习李保国同志一颗红心向党的政治品格、一门心思干事的苦干实干精神、一心一意为民的百姓情怀、一尘不染做人的高尚情操;学习闫肃同志始终跟党走、一心跟党走的政治品格,学习他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崇德修身、严格自律的高尚情操。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号召全体党员立足岗位、结合实际,开展“一先两优”争创活动,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培树和宣传典型,凝聚力量,为早日实现建设一流公安本科院校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此通知。

附件: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闫肃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政治部

  201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