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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辽宁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加工区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警察学院的委托,为其辽宁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加工区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FLNZC160604,计划编号:LNZC2016050160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学生食堂加工区改造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2外地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连手续。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整,如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从2016年6月23日起至2016年6月29日止每天0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采购文件(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以及上述原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16年6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磋商地点: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警察学院
采购代理人: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电话:(0411)82820228
传真:(0411)82821838
联系人:安妮
电子邮箱:hongfeng-dl@163.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2869 6230 2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