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2016年度大连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院内各部门

根据《大连市法学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大连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为做好2016年度大连市法学会法学课题研究工作,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本公告课题为指定课题。今年市法学会与市委政法委合作,面向社会发布以下选题:

1、社会体制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

2、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

3、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4、有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实证研究

5、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问题研究

6、平安大连建设的法治化研究

7、法治政府建设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研究

二、完成时限:20161020前结项。820日前须向本会报送中期研究成果,我会将进行中期检查。课题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若需延长研究期限,课题组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经市法学会批准。

三、申报人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是在连的中国法学会会员个人、本会成员单位或研究会。 

2、课题组原则上须由3人以上构成(自愿组合或由市法学会搭配),课题主持人须有高级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组织调研工作能力并能够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以成员单位和研究会名义申请的优先(单位申请课题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时间和条件。所在单位承诺积极支持,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5、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资助标准:

每项课题市法学会资助研究经费5000 元。

五、申报办法:

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622日。申请人请填写《2016年度大连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63781500@qq.com即可。课题申报成功后,市法学会与课题主持人签署工作合同并分期发放经费。

六、自选课题申报:

市法学会同时接受自选课题申报。每项课题资助经费

3000元。

七、奖励制度

课题结项评审时,如研究成果确实具有理论创新和应用价值,能够进入领导决策层,经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评审鉴定为优秀的,在课题资助经费外予以一定奖励。

联系人:刘常亮    电话:86729581 15502625681

Email63781500@qq.com

 

附件:2016年度大连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报表

 

 

 

科研处

2016523

 

 

 

 

 

 

 

 

 

附件:

2016年度大连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报表

申报课题名称

 

学科(可跨学科)

 

课题类型

 

 

 

申报课题简要依据(申报课题内涵、研究价值、研究现状、研究目标等):

    

 

 

 

 

 

 

 

 

 

 

 

 

 

 

 

 

申报人姓名、出生年月、职称职务、所在单位及联系电话:

   

 

 

课题类型请填写:二级课题或自选课题。

邮件标题请注明:“2016课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