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笔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报名工作业已结束。我院将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公安厅的工作安排组织笔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

1、时间

121813:00-170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本人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可让其他人代为确认,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应聘者身份证复印件)

2、人员范围

应聘考试考核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详见附件笔试人员名单)

3、地点

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95)。

二、分配考号

按招聘岗位分别分配考号,岗位内按姓名拼音排序。

三、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合格者可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时间:1219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见准考证)

地点: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教学主楼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主要是理论考试,考生自行准备考试工具:签字笔、铅笔、橡皮、尺等,特殊岗位(如会计)应聘人员可先行准备不带有记忆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笔试时是否可以使用由命题专家根据出题情况确定,笔试现场告知)。

 

友情提示

1、面试大约一周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请自行做好食宿安排。

3、根据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外来车辆禁止进入校园,请考生尽量乘座公共交通工具。若自驾车辆,需在校外找停车位,请做好时间安排。

 

附件:笔试人员名单

 

辽宁警察学院

201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