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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辽宁省警官学校食堂楼配电室供电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警察学院的委托,就其辽宁省警官学校食堂楼配电室供电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LS2015-1003
二、项目内容:
食堂楼配电室供电改造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报名要求: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9日每天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5号1409室)。
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23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受理处(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23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7楼评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九、采购人:辽宁警察学院
十、采购代理人: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高金鑫     电 话:0411-82472531
传 真:0411-82588707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5号宏孚大厦1409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695 091 089

 

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