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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公告

        根据《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和学院工作安排,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即将开展,为方便应聘人员提前规划行程,现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在考核前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考核人员须按照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参加考核资格。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2023415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8:30

考核地点:辽宁警察学院(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试讲和现场问答两部分,试讲为15分钟,现场问答为5分钟。现场问答内容由评委结合参加考核人员工作学习经历、学术成果等情况现场提出,作为对参加考核人员打分的参考。

四、考核流程

参加考核人员进入考场前进行安检,考核前抽签决定考核顺序,并按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引导,自候考室进入考场室参加考核。考核时,参加考核人员只报考核序号,不得报出个人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考核后离开考场室在外候分,待下一名参加考核人员考核结束后返回考场室听分,并在考核成绩表上签名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开考场。

五、考核成绩

评委综合试讲和现场问答情况为参加考核人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其他评委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作为参加考核人员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实行四舍五入。考核成绩结果相同的由评委投票确定排名顺序。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考核开始前60分钟,即上午考核人员在7:30到达考场进行资格复审,下午考核人员在12:00到达考场进行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手机等通讯设备须关闭并封装放置于指定区域,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核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手中有通讯设备按考核作弊、取消考核资格处理。

3.为顺利参加考核,请应聘人员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线路。

 

附件: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人员名单

 

 

 

辽宁警察学院

202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