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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第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16620,我院召开第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院长李锦奇主持。

会议听取了我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说明,对各评定分委员会提请的学位授予名单进行了投票表决。经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院学位办公室审核,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决定授予曾令南等440人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洪晨等297人工学学士学位,10人因不符合学位授予细则规定不授予学位。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院长李锦奇强调:一要严格执行相关学位授予规定,确保质量;二要认真做好后续工作,确保稳定;三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教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