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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警新闻

辽宁警察学院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正式印发使用

为适应新时期公安司法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对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按照建设本科学院的要求进一步更新教学观念,规范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今年5月,学院正式启动了6个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经过前期调研学习集中研讨、专家论证、精心编制,2014版辽宁警察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圆满完成,经校务会审定通过,现已正式印发并已在2014级新生中实施。
 此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是在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教育体制综合改革,教育部和公安部全面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动公安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促进质量提升的大背景下、在我校正式建立本科学院之际启动的。在编制过程中,教务处多次调研、反复研究,认真听取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意见,制定了《关于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各系部紧密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校局合作联合研究、广泛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论证,科学研究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方案》以学院发展目标和人才培养定位为依据,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司法工作发展与队伍建设的需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重实践、求创新”为根本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警察素养、过硬的警务技能、突出的实践能力、较强的创新精神。
 此次人才培养方案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强调科学性,提出了“四个坚持、四个更加注重”的原则。即:在培养规格上,坚持本科人才通用标准与行业标准并重,更加注重行业标准;在课程设置上,坚持公安学科专业基础与行业应用并重,更加注重行业应用教育;在教学体系上,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更加注重实践教学;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坚持知识与能力培养并重,更加突出能力培养。
二是强调实践性,提出了“三三二”人才培养模式。即按照“三个阶段、三项能力和两个贯穿”的培养。学生在校分学科基础培养、专业培养和能力训练三个阶段进行;学生在校第四年重点针对能力提升进行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训练;学生体能、警务技能和武器使用训练贯彻人才培养全过程,学生参与见习、警务实践、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方案明确要求学生毕业前必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警务技能考核标准》和《射击考核标准》,并修满所在专业学分后方可获得毕业证书;
三是强调规范性,提出了整合公共基础和学科基础平台。在课程体系结构上,新的培养方案根据公安学、公安技术学科门类整合了两个基础平台课程设置,面向同一学科群各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统一学时学分、统一课程名称、统一教学内容。
四是强调应用性,提出进一步强化校局合作联合育人各专业紧密结合公安司法工作发展,科学合理更新、设置课程名称,规范课程内容;每个专业都开设2门由校内教师与公安一线教官联合研发的专业课程,组建联合教学团队;同时,按照“少而精”的原则,专业教育平台进一步强调课程体系与“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之间的映射,提高了课程设置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五是强调开放性,提出实施学年学分制。减少了必修课比例,扩大了体现专业特色、反映学科前沿知识的选修课比例,为利用现代网络优质共享资源留出了空间,为进一步构建适应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提高创新能力创设了平台,也为学院下一步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奠定了基础。
(教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