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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决定苏健同志任辽宁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高天华同志任辽宁警察学院政治部主任
省委决定:苏健同志任辽宁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东北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高天华同志任辽宁警察学院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辽宁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孟翔飞同志主持会议。辽宁警察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党政办公室供稿)